为更好支持和服务海内外青年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安居乐业,根据《武汉市关于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才之城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人才逐梦新区的若干措施(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拟建设新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为“创新创业中心”),向青年创业者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与支持。具体如下:
一、目标定位
围绕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青年为本、创新为核”为原则,打造集创业孵化、多元保障、资源对接于一体的优质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科技企业孵化、技术开发应用、产业集聚发展,吸引集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到新区开拓事业、成就未来,为新区发展增强引力、注入活力、提供动力。
二、筹集方式
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采取与国有平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高校院所等平台合作的方式筹集场地资源,并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创新创业中心的日常运维、项目引进、对接服务等工作。
三、面向对象
重点招引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应用研发、实践探索和市场开拓为目的的创新创业项目,其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或企业股东中满足以下任一类别条件的可优先入驻:
1.国内外优秀高校在校师生或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大学、QS前200院校优先);
2.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
3.各级人才计划(创业类)入选者;
4.新区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成员及提供配套、技术类支持的项目团队成员。
四、入驻程序
采取社会公开招募、定向邀请的方式,通过现场演示、实地走访等程序对项目进行考察研判后协议入驻。入驻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与意向团队沟通接洽,通知意向项目团队提交申请,填写“入驻申请表”,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2.资格审核。联合新区投促局、科创局等产业部门对意向项目团队的人员信息、项目计划、过往成果进行初步核实和筛选,择优选择项目团队开展后续遴选。
3.项目遴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中心运营团队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通过现场演示、实地考察调研等形式对意向团队项目可行性、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遴选出优质创业项目。
4.签约入驻。与通过项目遴选的项目团队达成意向,正式签约入驻。
五、支持措施
1.租金优惠。为入驻项目团队提供场地免租优惠:
a.入驻项目团队享受起始1年办公场地免租优惠,其中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获奖者、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创业类)入选者享受起始2年免租;
b.每年对入驻项目进行评估,对发展活力足、前景好的项目团队,可视情增加1年免租期;
c.项目团队在入驻期间,每获得1次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奖项或有1名人员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增加1年免租期;
d.入驻项目团队累计免租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2.运营补贴。为在免租期内的项目团队提供水、电、网、公区物业等补贴优惠。
3.政策扶持。入驻项目团队优先参评和享受新区各类人才政策、安居支持。
a.资金资助:创业类青年人才可获创业项目实际有效投入50%的补贴,最高15万元(税前);创新类青年人才享受15万元(税前)资助,分3年发放。
b.安居保障:可申请入住新区人才租赁房(人才公寓),最长享受3年免租政策;若购置首套住房,可按政策衔接相关购房支持。
c.发展支撑: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级人才计划及“武汉英才·长江新区合伙人专项”,同步对接科研配套、基金投资等资源;依托“两港驱动”战略(长江新区科创港、阳逻国际枢纽港),助力青年人才融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生态。
4.资源供给。为入驻项目团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投融资、市场推广、法律咨询等优质资源。
5.配套服务。为入驻项目团队中符合新区人才分类注册条件的人员免费提供政务、医疗、文旅、出行、消费券码等丰富的服务项目。优先参与各类人才活动、展会。
注:项目团队在免租期满后续租的,可按低于市场均价标准续租,其他支持措施保持不变。
六、退出机制
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入驻项目团队须按程序予以退出:
1.入驻年限已满,经入驻项目团队提出退出申请,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退出手续;
2.对不能履行入驻协议,违反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的,经核实后终止入驻协议;
3.在入驻期间,办公场地利用率较低,或私自将办公场地转租并获取房租收益的;
4.入驻项目团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5.入驻项目团队因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破产等)导致项目难以为继、无法持续经营;
6.其他导致入驻项目团队退出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咨询渠道:创新创业中心咨询电话:1818666627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武汉长江新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9月17日